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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江潮违规观潮罚千元 |
| 编辑:杭州桦南国际旅行社 时间:2011/07/20 字体:大 中 小 |
| 摘要:钱塘江潮违规观潮罚千元 |
| 今后杭州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平台上,每天都可以看到潮汐预报信息;萧山美女坝、七堡等观潮的危险区域、地点,要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违反规定进入危险区域、地点观潮的,可处以300元至1000元的罚款……为了预防和减少钱塘江潮汐引发的人员伤亡事件,杭州市市长蔡奇前日签署并实施了市长令———《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区域要设置警示牌 该办法明确,钱塘江堤塘、码头等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在容易引发潮水伤人的危险区域、地点设置醒目的警示牌、告示牌,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机构应当每天向市气象台提供潮汐预报。 到危险区域观潮要罚款 市民和外地来杭人员应当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遵守防潮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钱塘江防潮安全教育,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的管理,不进入危险区域、地点。如果违反该规定,并且不服从巡查预警人员管理,进入危险区域、地点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在情况紧急时,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强制救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钱塘江潮频频伤人 2007年8月2日下午,杭州钱塘江发生潮水卷人事件,当场卷走30多名游客。2003年7月30日下午和夜间,钱塘江边发生4起卷人事件,共有8人失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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